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局
遂宁市教育局
关于2011年遂宁市市直属学校公开考核聘用优秀
中青年高中(中职)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遂宁市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规定,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研究同意,按照公开考核、平等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中青年优秀高中(中职)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遂宁教育网发布)。
一、考核聘用岗位及名额
遂宁中学、遂宁二中、遂宁一中(以下简称普通中学)考核聘用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历史教师3名、政治教师1名。
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职业学校)考核聘用数控与模具类、机械制造类教师各1人,详见附件1《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2011年专业教师考核聘用专业方向一览表》。
若此次未能完成考核聘用计划,其所剩指标全部纳入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二、考核聘用条件
(一)普通中学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身体健康。同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学特级教师;
2.近三年来,获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教育教研机构组织的赛课一等奖、省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教育教研机构组织的赛课等次奖,或独立主持的科研成果获市级政府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省政府二等奖)以上;
3.近三年来,获县级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等以上能体现在高中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水平的荣誉称号;
4.近三年来,指导学生获省级奥赛一等奖、省级高中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5.近三年来,在高中学校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校级学科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且教学业绩特别突出;
6、近五年来,执教高中毕业班二届及以上,所教学生有进入全国知名重点大学的;
7、近三年被聘为市级及以上级别高三学科中心指导组成员。
8.具有教学相关专业学历且具备教师基本素质,有较强教育教学及研究能力的硕士研究生;
具备1-7条件者,还需同时具备本科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有高中毕业班高考学科教学经历且目前仍承担高中教学工作的公办教师,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2日以后),在省级示范高中及以上学校工作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可放宽到45周岁(1966年7月22日以后),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可再适当放宽。
(二)职业学校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具有工程师、中学一级教师或讲师以上职称、职业教育工作经历、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现有学历为本科毕业及以上,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2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和成绩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同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职生技能大赛中获得本专业省级及以上等级的优秀指导教师奖;
2、参加中职学校教师技能大赛获得本专业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3、参加过国家级专业教师培训且培训考核成绩优秀,教育教学效果得到同行公认。
4、为学校专业负责人,具有该专业学科教研组长工作经历或担任过市级以上中职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三、考察与考试内容及方式办法
(一)考察
市教育局组织各用人学校多形式对报名初审合格人员的岗位实绩进行考察核实。
(二)考试
1.各职位招聘人数原则上按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从面试得分超8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考核聘用。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授课水平和综合素质,准备20分钟,说课20分钟以内,现场专业答辩10分钟以内。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23—2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30至18:00,双休日照常上班。
(二)报名地点:遂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师培科(遂宁市城区遂州中路580号)。
(三)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原件、填写好的《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2)报名,并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及工作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和近期一寸证件相片2张。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和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凡在考聘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3.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8月3日15:30—18:00到遂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师培科领取准考证。
4.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考核及聘用人选确定
1.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2.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两日内到市教育局人事科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按实际开支,由报考者个人支付。
3.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成绩超过80分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六、聘用与待遇
1.遂宁市直属学校经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届时在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遂宁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原则上按考生成绩拉通排序由国、省、市示范学校聘用。
2.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人事关系由市人才市场代理;遂宁市内教师若被聘用,须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手续。
3.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4、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以三年为期,三年内或三年届满因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严重违犯合同规定事项的,解除聘用合同,不再续占编制。
七、本公告由遂宁市人社局、遂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遂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5-5866013
遂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师培科:0825-2280942
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scsn.gov.cn
遂宁教育网网址:http://www.snsedu.gov.cn
附件1:《遂宁市职业学校2011年专业教师考核聘用专业方向一览表》
附件2:《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