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 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 宁 市 教 育 局
关于2012年遂宁市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考优秀中青年教师(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遂宁市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人社发〔2011〕44号)和《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管理暂行办法》(遂人社发[2011]45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和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优秀中青年教师(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遂宁教育网发布):
一、招考单位及名额
遂宁市直属学校遂宁中学、遂宁一中、遂宁二中、遂宁四中、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共招考37名(详见附件1、2、3)。
二、招考方式、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方式。本次招考采取公开考核聘用和公开考试招聘两种方式先后进行。
(二)招考范围:全国。
(三)公开考核聘用对象、报考条件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身体健康。
1.普通中学高中教师,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学特级教师;
(2)近三年来,获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教育教研机构组织的赛课一等奖(不含指导教师奖、下同)、省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教育教研机构组织的赛课等次奖,或独立主持的科研成果获市级政府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省政府二等奖)以上;
(3)近三年来,获县级政府及以上命名学科带头人。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能体现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水平的荣誉称号;
(4)近三年来,直接指导学生获省级奥赛一等奖、省级高中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5)近三年来,执教高中毕业班两届及以上,所教学生高考单科成绩位居全市前五位(所在单位证明,区县招办审核)
(6)近三年被聘为市级及以上级别高三学科中心指导组成员。
(7)具有教学相关专业学历且具备教师基本素质,有较强教育教学及研究能力的硕士研究生;
具备普通中学高中教师(1)-(6)条件者,还需同时具备本科学历、中学高级职称、有高中毕业班高考学科教学经历且目前仍承担高中教学工作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9日以后出生)。
2.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研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中教学两轮或至少教过两届高中毕业班课程的教学经历。所教学科学生高考单科成绩位居全市前三位或所教学科班科评超省平3分以上。
(2)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较高的写作水平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
(3)在教育理论、教育科研和课程改革等方面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专业、教学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和教学科研成果,本专业学术论文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报刊发表两篇以上,或有一部以上专著出版,或在教研部门组织的学科赛课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教育教学(课程改革)研究成果获省教厅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教育综合管理职位的报名者,其专业方向须为英语或数学专业,且在具备上述(1)—(3)条件的同时还须具有教育教学管理经历(如学校中层干部、年级组长、学科教研组长)。
上述人员,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专业本科学历,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8月9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不受职称、管理经历、论文发表获奖情况限制,但需有一年及以上高中教学经历,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9日以后出生)。
考核聘用具体学科或岗位见附件2。
(四)公开考试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1.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质证书等证件方可报名,报名时未出具有关证书的一律不予报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附件2、3。
2.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教务管理岗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2012年遂宁市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2、3)。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应相符(附件2、3);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⑹本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⑺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全部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工作由遂宁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初审,遂宁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遂宁市人社局负责资格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情形的,都将取消其考核(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考核聘用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8月9 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 00),双休日照常上班。
2.考试聘用报名时间:2012年8月10日—8月1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 00),双休日照常上班。
3.报名地点:遂宁市教育局人事科(遂宁市遂州中路580号)。
(三)报名手续
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好的报考资格审查表(本公告附件5或6,一式二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市内学校在编教师参与报考的需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报考考核招聘岗位人员,需经严格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确认报名;报考考试招聘岗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并凭缴费收据到信息录入处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确认报名。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意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资格审查表中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3.每一批次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领取《准考证》
1.经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考核招聘岗位的人员,于2012年8月10日下午15:00-18: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遂宁市教育局人事科(遂宁市遂州中路580号)领取《准考证》并缴纳专业技能面试费用80元。考核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经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考试招聘岗位的人员,于2012年8月26日下午15:00-18: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缴费发票到遂宁市教育局人事科(遂宁市遂州中路580号)领取《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笔试缴费发票领取。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