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98级中师毕业生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初选、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不进行面试。
按照《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解决1998级普通中师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通知》(唐政办[2011]111号)文件规定,凡参加过唐河县解决1998级普通中师毕业生就业问题首次招聘报名考试尚未聘用(含缺考人员)的均可报名,参加2012年招教统一考试,单列计划,单独聘用。即使是1998级普通中师毕业生,但未经过去年的最后确认,没有参加首次报名考试的,不在单列计划单独聘用之内。但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农村小学教师的招聘报名考试。凡参加过首次报名考试的,如果不愿参加今年解决1998级中师毕业生就业单列计划单独报名的,可参加农村小学教师的报名考试。但只能填报1个岗位,不能同时兼报。
1、报名:2012年7月23日8:00至29日19:00。报考者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常住或暂住人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者出具无违背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者出具未婚证明),到县招教办公室报名。
2、资格审查。由县招教办公室对报名人员交验的有关证件进行审查,凡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首次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报名人员不符合,取消报名资格。
3、笔试:解决1998级中师毕业生就业考试与公开招聘教师笔试一并进行,同一试卷,单排考场,满分为150分。
4、初选。今年计划招聘50人,聘用对象为原市教委派遣到我县教委的普通中师毕业生,依据笔试成绩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若遇到第50名考试成绩相同时,相同成绩者全部进入初选)。对“外省籍”中师毕业生,凡考试成绩超过在计划内初选人员最后一名的,不占招聘计划予以初选。
5、体检、公示程序和办法与招聘高中、小学教师相同。
6、聘用: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人员,由教育、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办理聘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7、分配方向:招录的1998级中师毕业生原则上分配到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小学,户籍在文峰、滨河、城郊的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其他乡镇农村小学。
新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新分配上岗人员,原则上5年不允许调出本乡镇。
六、组织领导
公选教师工作,是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教体局、编办、人社局、监察局、财政局、计生委、公安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见附件)。
招聘工作要自始至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证招聘质量。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教师的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资格审查和体检政审要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2012年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名单
一、 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勤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 曦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穆长信 县政府办副主任
曾 鑫 县教体局局长
蒋庚彦 县编办主任
王书建 县人社局局长
王照宏 县监察局局长
周全正 县财政局局长
陈小哲 县计生委主任
王理阳 县公安局副局长
二、 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曾 鑫 县教体局局长
副主任:穆长信 县政府办副主任
曾昭俊 县教体局副局长
张建平 县人社局副局长
党书莲 县编办副主任
刘德安 县监察局副局长
王理阳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立 县计生委副书记
魏中良 县财政局国库支付局局长
成 员:蔡润峰 县教体局人事股股长
刘 明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股长
卓 娜 县监察局综合室主任
韩永焕 县计生委人劳股股长
宋玉峰 县公安局户籍科科长
郭海凤 县教体局人事股副股长
贾国记 县教体局人事股副股长
联系电话 0377-6036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