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对象:以萧教〔2012〕57号文件中《萧山区2012年农村教师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科岗位预定指标》(见附件2)为依据,因申请调动对象的学科人数不平衡,部分学科没有相应对象而出现4个指标被取消,现确定“拟同意”调动对象共20人。
2.公示时间:2012年7月23日至27日下午17:30止。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和在《萧山区2012年农村调城区教师考核评分表》(见附件3)上的五项考核评分有异议的,可以用来函、来电和来访等形式,向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反映(邮箱:13506717083@139.com,邮编:311201,电话:82652021、82627195)。来访接待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另:已被确定为“拟同意”调动的教师,请马上上交考核、加分所需佐证的所有原件(再另附一份复印件)材料到中心辅导学校,由中心辅导学校派员将材料集中上报教育局“材料审核组”查验审核。
附件:1.萧山区2012年农村教师拟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对象情况公示表
2.萧山区2012年农村教师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预定学科岗位计划指标
3.萧山区2012年农村调城区教师考核评分表
萧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