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2017年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募公告
为推进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加快我县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支持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二〔2011〕5号)和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西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7]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招募85名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招募计划志愿者85名(分别在25个巡回支教点)
二、招募条件与对象
1.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和服务学前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或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参加国培计划“幼师项目”培训获合格证书者,以及今年参加了我县公开招聘和省统招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录用。
4.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文件精神,为严格志愿者服务年限,避免出现反复招募、长期服务现象,已参加过我县2014年学前教育巡回支教服务的志愿者不得参加此次招募。
三、招募程序
1.公布需求;2.自愿报名;3.资格审查;4.考试考核;5.体检;6.录用公示;7.集中培训;8.签订协议;9.上岗支教。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30日-9月3日。
2.报名地点:各招募支教点所在的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及紫阳初中。
3.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五、组织招募
招聘工作由各支教点所在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及紫阳初中自行组织考试(笔试或面试),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学校于9月15日之前将招募对象提交的材料交县教育局人秘股进行资格复审。
六、服务期限
巡回支教志愿者支教时间从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服务期限为2年,期满后离岗,不重复招募使用。
七、志愿者待遇
1.工资待遇:参照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即:每人每月2012.50元。
2.政策保障: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团体性医疗保险。
3.其他待遇由用人单位酌情考虑。
八、权利与义务及其他事项
双方签订《上犹县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务协议书》,按协议约定有关事项。
附件:上犹县2017年学前教育巡回支教招募计划及联系方式
上犹县教育局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