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开始,且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有隐瞒、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提供不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件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2年7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到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材教法、新课程理论、教育心理学、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教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等。幼儿教师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占70%),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7月29日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分学段、分学科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必须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携带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A4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按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技能和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幼儿教师面试时间20分钟,其他专业考生15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参加考核和政审。就考核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六)拟聘与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等额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报区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决定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无异议的,予以聘用,由新华区教体局统一分配并组织岗前培训。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待遇
试用期月工资108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所在学校现有在职教师同工同酬。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成立新华区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及区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察局、区编办、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教体局等相关局委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
纪 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在报名、命题、笔试、面试等环节全程参与,对违犯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 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举报电话:0375-6157028
本《招聘简章》由新华区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及区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4947200、4887388
附件:1、新华区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及区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doc
附件:2、新华区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及区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新华区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及区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doc
新华区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及区幼儿园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