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时间:2017年9月3日上午8:30进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前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7年9月2日上午11:30前到信阳市第九中学东校区(详细地址:工区路397号附1号,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旁)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职位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低于平均分的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在体检中,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可在同职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可以递补,考察工作由区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在一个月内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密封),逾期不提供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八、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依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和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ihe.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0376---6618131(浉河区教体局人事股)
0376---6691906(浉河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376---6237515(浉河区人武部预征大学生士兵政策咨询电话)
附:1、浉河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浉河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浉河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