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笔试形式: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教材教法、新课程理论、教育心理学、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教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等。幼儿教师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占70%),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7月29日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幼儿教师按1:2的比例,其他专业考生按1∶1.5的比例,分学段、分学科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必须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需按要求参加面试。
幼儿教师面试采用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技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在幼儿故事讲述(会说)、绘画(会画)、弹唱(会弹、会唱)、舞蹈(会舞)、手工制作(会做)等方面的基本功技能。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
其他专业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时间15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规定执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参加考核和政审,就考核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拟聘与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卫东网和卫东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六)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无异议的,予以聘用,由卫东区教体局统一分配并组织岗前培训。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待遇
试用期月工资1080元。试用期满后与所在学校现有在职教师同工同酬。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成立卫东区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及区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区纪委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局委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及区幼儿园教师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犯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3992707、3992783。
七、附则
本《招聘简章》由卫东区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及区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3992827、7208718
附件1:卫东区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及区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doc
附件2:卫东区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及区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卫东区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及区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doc
卫东区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及区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