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启智学校2017年专场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江门市启智学校(以下简称启智学校)2017年专场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教师四名,英语教师一名,详见《江门市启智学校2017年专场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要求: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限年龄(不含2015、2016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在校生),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其他社会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注: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应聘者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或事业单位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2年中在事业单位职员和机关雇员公开招聘中违约、不守承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8月9日至24日期间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本人免冠彩色生活照、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资料扫描成彩色电子版,打包压缩发至892610370@qq.com邮箱,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学位+毕业学校”(注:附件大小请勿超过20M,发邮件后收到回复为收到报名材料)。
2.8月23日至25日期间现场确认。确认报名地点:启智学校校长办公室(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西路21号)。没有进行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也可以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式1份):
(1)已填妥的报名登记表(可现场索取或提前网上下载);
(2)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本人计划生育证明;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学历证缺失的,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2.应聘者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
(三)资格初审
启智学校受理报名期间,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同意应聘的审核意见。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应聘者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证件不齐或用其他证照代替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考试
本次招聘分初试、复试2个环节,各占一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考试顺序于考试当天抽签确定。
1.初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满分100分,不设合格分数线。
2.复试则采用说课形式,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复试人员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实际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复试。
3.成绩公布。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均当场向考生发放,并且在该场次考试结束后在考场内张贴所有考生成绩。复试环节,若同一岗位应聘者复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相同,则按监督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监督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重新组织说课,以重新说课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五、体检
体检人选在复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中,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同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
六、考察
启智学校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主要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核实其社会关系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相关资料送市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并记录在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个人信用档案中。经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门户网站和江门市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
八、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按通知书指引办理关系调动、档案迁移、报到等手续。报到后,我校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违约金标准。
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社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调整岗位,个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
九、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按上一环节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者在复试、体检、考察、聘用、试用环节弃权的;
2.应聘者复试、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聘用人选未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如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职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应聘,我校不再将其列为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十、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的,将追究责任。
十一、联系电话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江门市启智学校黄老师:0750-3523713、18022995913;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教育局人事科0750-3503921;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员雇员科0750-3873786。
附件:1.江门市启智学校2017年专场招聘教师岗位表
2.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