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开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和《开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开人社〔2010〕69号)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28个,招聘人员50名。详见《2017年上半年开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17年上半年开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年龄须年满18周岁。《岗位表》中所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5月3日至1999年5月3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5月3日至1999年5月3日期间出生。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1、招聘岗位已参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进行了专业设置。应聘者所学专业及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2、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有“全日制”要求的岗位是指应聘者应具有相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专业的最高学历与岗位要求不同的,可以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视同大专、本科学历人员,但仅限报没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获“双学历”的应聘者,可以用第二专业报考。
3、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4、应聘者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应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等材料。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应聘者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在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6年及2016年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以及2018年后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四)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报考的岗位和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本等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日。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或2017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方可报考。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5.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7、本公告“应聘资格条件”中未作明确界定的,参考《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中“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解释。
8、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三、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bj.kaiping.gov.cn)、开平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kpjy.gov.cn)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3日9:00至5日16:00,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报名页面从“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lbj.kaiping.gov.cn)进入。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应聘者登录相关网站-->阅读应聘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学历证书、身份证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选择岗位报名-->用人单位审核后确认报名-->打印报名登记表(须双面打印,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及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入场凭证,遗失不补)-->完成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2.应聘者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应聘者报名后,报考岗位需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资料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的方视为报名成功,审核不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重新报名,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审核状态。各应聘者应合理规划报名时间,仔细对照《岗位表》的资格条件,选择符合自己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填报,如经审核不通过又因报名时间结束而无法重新报名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经用人单位确认报名的应聘者,须于5月10日上午9:00至5月13日下午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且不得对报名资料再作修改。www.wenwu8.com
4.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报考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4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3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于2017年5月8日-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下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员和雇员管理股(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168号开平市人社局四楼,联系电话0750-2257303)申报加分,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1、大学生村官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2、“三支一扶”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