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乐陵市市直学校教师选拔简章
为满足市直部分学校和新建学校发展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全市农村在职在编教师公开择优选拔教师34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形式、原则和标准
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形式,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市直中学
1、选拔范围:乡镇在职在编教师。
2、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一致或与现任教学科一致(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3)参加工作时间满两周年;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市直小学
1、选拔范围:乡镇在职在编教师。
2、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参加工作时间满两周年;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登陆乐陵市教育局网站下载《2017年教师选拔报名表》(http://www.llsedu.gov.cn/),如实填写后由本人到乐陵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考试及其他事宜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考试及其他事宜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为准。
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8月10日上午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市福利中心七楼教育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0534—6262921
附件1:乐陵市2017年选拔职位表
附件2:乐陵市2017教师选拔报名表
乐陵市教育局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七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