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64号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东海教育事业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新教师42名。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东海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东海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分配表》(附件2,以下简称《分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协议明确2017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6日至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至东海县晶都大道北侧东海县教育局群众工作站(教育局大楼后面)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8-87800730。
(三)报名材料
请应聘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东海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并粘贴近期同底版2吋免冠照片2张。
2.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教师资格证书。
5.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的需提供连云港市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6.代为报名的,须持应聘人员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东海教育信息网(http://218.92.13.189)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