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津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后备教师公告
根据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度招聘后备教师计划的通知》(德编〔2017〕9号)精神和有关规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后备教师254人(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7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
(四)具备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五)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岗位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德州市在职在编教师(含已考取的后备教师)、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njrcw.gov.cn(宁津人才网)。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9:00—8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8月7日11:00—8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专门审核人员进行网上审核。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8月7日11:00—8月11日12:00
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在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3、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8月7日11:00—8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宁津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后备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宁津县中小学后备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或专业测试时使用),并于2017年8月16日9:00—8月1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至6人(含)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计划招聘7人(含)至10人(含)的,统一为20人。计划招聘11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短缺学科教师岗位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比例。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8月10日到宁津县教育局政工科(地址:文昌路南首教育大厦四楼)或以图片格式发送《宁津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后备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宁津县中小学后备教师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至至njjyj95115@163.com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宁津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后备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宁津县中小学后备教师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向审查部门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宁津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后备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宁津县中小学后备教师诚信承诺书》、3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017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非德州市在职在编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审查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