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德城区招聘职业学校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区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缺口,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7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岗位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德城区在职在编教师、后备教师、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根据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允许教学急需但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学校招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网址:
http://rsj.dcq.gov.cn(德城区人社局网站)
http://www.dcedu.gov.cn(德城区教育局网站)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
2017年8月7日9:00—8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
2017年8月7日11:00—8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
2017年8月7日11:00—8月11日12:00
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咨询电话:0534-22352650534-2100810。
3、网上缴费时间:
2017年8月7日11:00—8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7年德城区招聘职业学校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德城区职业学校政府购买服务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或专业测试时使用),并于2017年8月16日9:00—8月1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原则上达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短缺学科教师岗位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比例。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德城区教育局、人社局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向审查部门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2017年德城区招聘职业学校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德城区职业学校政府购买服务教师诚信承诺书》。2017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招聘部门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参加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100分)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100分)
面试采用说课和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增加技能测试的岗位测试相关岗位应具备的实践操作能力。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和安排见《2017年德城区招聘职业学校政府购买服务教师面试方案》。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按需分配到职业学校,与德城区政府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暂转为兼职教师使用,保留资格1年,期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正式签订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逾期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限为三年。
六、待遇
本次招聘的政府购买服务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为非在编教师,工作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及正常的工资晋升参照同单位同资历正式教师执行,由区财政负担。
七、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附件1:德城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职位表
附件2:德城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报名表
附件3:德城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诚信承诺书
德城区人社局
德城区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