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教育局同意,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聘教师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职数
学科 |
需求人数 |
备注 |
语文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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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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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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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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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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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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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2人 |
武术1人,足球1人 |
音乐 |
3人 |
声乐、钢琴、舞蹈各1人 |
信息技术 |
1人 |
网络工程技术方向 |
二、招聘条件和招聘办法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之后出生,具有副高、正高职称或特级教师荣誉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
6、高明户籍生源或在高明学校临聘满1年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办法
本次实行现场公开招聘,经笔试、试教后择优录用。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日--8月4日上午11:30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三楼学术中心。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大德路333号。
(3)联系电话:0757-88613606(谭老师、刘老师)
(4)报名所需资料:《2017年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公开招聘校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笔试、试教
学校校聘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笔试(主要考察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论等知识)和试教(备课、上课、答辩),审核不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所交材料不予退回。
1、 时间:2017年8月5日
2、 地点:沧江中学教学楼。
3、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试教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5分(百分制)。
三、体检和考核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高明区教育信息网、高明区沧江中学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报高明区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六、待 遇
签订聘用合同。与我区公办编制教师同工同酬,即按所聘岗位享受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同等待遇。
附件:《2017年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公开招聘校聘教师报名表》.doc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