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因全县教育扶贫攻坚和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经贵德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州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幼儿教师86名,其中普通类19名,双语类67名。人员性质为临聘人员。
二、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报考者应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为18-40周岁(1999年7月1日以前、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学历原则上要求高中及以上,以半脱产或函授形式就读学前教育专业的在校生可放宽至初中学历,但需提供所在学校就读证明。
(四)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法律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8月10日
(二)报名地点:贵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办公室(贵德县政府办公楼六楼),联系电话:0974—8553139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简历、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3张。
四、招聘录用程序
(一)资格审查
1、审查报考人员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并公示结果,公示期为3天。经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两个工作日内在贵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2、报考比例为1:2。否则,由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调剂意愿确定招聘岗位数并公示。
(二)考试工作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获得教师资格证者优先录用,在同等情况下,以笔试成绩为准。
3、笔试内容包括:《幼儿园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及文化基础知识。普通类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卷面用汉文作答;双语类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卷面分为汉、藏两部分,考生必须按要求用汉文、藏文分别作答,分值各占50%。
4、进入面试人员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双语类幼儿教师岗位需用藏汉双语作答。若因考生弃权,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加分条件
考生报考户籍所在村幼儿教师岗位,且该村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在总成绩中加5分(以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为准)。
五、考核和聘用
(一)考核。根据总成绩确定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主要审查考核其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等。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时,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和考核合格后进入政审。政审时须按时提交相关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
(二)聘用。招聘人员由教育局统一管理,工资待遇由教育局发放,每月1800元(含三金),按全年12个月发放。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与教育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未尽事宜由贵德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74-8553268(县纪委办公室)
附件:幼儿教师招聘计划表
贵德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