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专业教师的公告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吸引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任教,经县政府批准,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中小学和幼儿园专业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初中专业教师15人。其中:语文4人、数学3人、物理2人、历史2人、地理2人、生物2人。
2、小学专业教师30人。其中: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3人、音乐3人、体育6人、美术3人、信息技术3人。
3、幼儿园专业教师15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大厂回族自治县户籍。
(二)身体健康,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其中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
(三)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若不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聘用后须在试用期(即一年)结束前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关系,不再聘用。
(四)学历要求:
1、小学教师:报考语文、数学学科专业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学科专业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报考岗位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2、初中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报考岗位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3、幼儿园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
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能够查询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须知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培训和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至8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316-8822063)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考生需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介绍信(就业协议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学科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同一学科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同时通知取消岗位的相关报考人员。减少岗位数全部转入幼儿教师岗位数中(减少岗位数转入幼儿教师岗位数后,幼儿教师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能低于3:1)。
5、发放《准考证》:2017年8月21日和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考生到报名地点领取,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技能等相关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主要采用试讲、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考察应聘人员教学基本功、处理教材和实施课堂教学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总分100分。
进入面试人选依据报考各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3、时间及地点安排
笔试时间:2017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17年9月2日至3日。
笔试及面试地点:县城区第二小学
4、总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选。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参加省级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报考人员优先进入考察;若再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若再相同,具有教师资格证人员优先进入考察。
考察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和培训
招聘人员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进行岗前培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七、聘用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教师被聘用人员全部安排到中小学和幼儿园任教,试用期为一年。
特此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