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文安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条件和名额
(一)面向取得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招聘教师10人(见附件一:《文安县第一中学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要求具有河北省辖区户籍。招聘单位为文安县第一中学。在实际招聘过程中,如有学科未完成招聘计划,则将剩余计划划转到文安县第一中学本科学历层次的对应学科。
(二)面向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90人,其中:
1、文安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15人(见附件一:《文安县第一中学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岗位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具有中国国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正式聘用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2、乡镇中学教师岗位41人(见附件二:《文安县乡镇中学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岗位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具有河北省辖区户籍(2017年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正式聘用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3、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134人(见附件三:《文安县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岗位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具有河北省辖区户籍(2017年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专科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正式聘用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6月6日;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七个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文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1)报到证(被聘用后,报到证须能够派遣到文安县);
(2)毕业证;
(3)教师资格证书;
(4)有效居民身份证;
(5)户口薄;
(6)其它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和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7)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承诺书,承诺被正式聘用后能够提供报到证和毕业证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3、经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的,由本人如实填写《文安县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4、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学科,不得重复报名;同一学科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应聘“招聘岗位、岗位条件和名额”第一项的除外),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学科招聘人数,并通知应聘人员。中学急需的物理学科、化学学科和生物学科经县人社部门同意比例可降至2:1。
5、经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对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应聘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考务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