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资兴市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资兴市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计划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23名。具体招聘岗位名称、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资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ng.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8月7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由报考人员提供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证明;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由报考人员提供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证明。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资兴市教育局认定。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17年资兴市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资兴市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
7.资兴市2017年第1次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合格人员;
8.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报考资兴市岗位体检合格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笔试前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间及网址。网络报名及网上缴费时间为2017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7:30。报名网址:http://ks.zixingrencai.com/Login.aspx
3.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能上传生活照)和毕业证扫描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4.缴费。招聘考试考务费每人90元。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资兴市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及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资兴市教育局,电话:0735-3321609。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8月10日在资兴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8月11日12: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8月11日下午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7年8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8月中旬在资兴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资兴市教育局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审查。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