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采用试教(上微型课)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实际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5分以下(不含65分)的不予聘用。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资兴市教育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察工作由资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择岗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学校,学校名称、择岗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资兴市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学校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名单报送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择岗资格造成的空缺均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各环节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对其他情况造成空缺的一概不递补)。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7年资兴市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5.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聘用人员确认文件下发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两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
6.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将追究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报考资格,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1.政策、考务咨询:0735-3321609
2.技术支持:0735-3326359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资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35-3327203;资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3326358。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资兴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017年资兴市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兴市教育局
2017年8月1日
附件1:2017年资兴市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