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桂阳县普通高中和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2017年桂阳县普通高中和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就桂阳县普通高中和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7年7月17日(星期一)上午。体检对象于7月17日早上7:00前到桂阳县四大院办公楼前坪集合,经查验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后统一前往医院体检。
二、体检对象的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附后,不另发个人体检通知。
三、体检费用
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在体检时由考生直接向体检医院交费。
四、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体检流程
1.体检对象在体检前须逐项如实填写《体检表》中要求由本人填写的有关内容。
2.体检时,先抽血、B超、验尿后再吃早餐,然后再进行其它项目检查。
六、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在体检前几天不能饮酒,在体检抽血前不能进食。
2.体检对象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凡迟到或缺检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3.体检对象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封闭区;体检对象的亲朋好友不得陪同进入体检封闭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4.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对象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相关的任何信息,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6.体检对象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7.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8.对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为两次,体检后的各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附:2017年桂阳县普通高中和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桂阳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1日
附:2017年桂阳县普通高中和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