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2017年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长效机制的意见》(宛政办[2010]122号)和《方城县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方政办[2015]5号)精神,结合我县2017年秋期教师需求情况,经县政府研究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430名。现就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实行定岗招聘。招聘计划直接确定到乡镇、到学科,采取按岗报考,按岗划定分数线;
4、实行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采取定向招聘,具体招聘到杨楼镇、小史店镇、四里店乡、拐河镇、柳河乡、博望镇、赵河镇、广阳镇,招聘岗位由乡镇中心学校具体定岗到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外的缺编的小学。
1、杨楼镇70名。
语文17名,数学25名,体育6名,音乐6名,
信息技术4名,英语12名。
2、小史店镇90名。
语文30名,数学30名,体育5名,音乐5名,美术5名,
英语10名,信息技术5名。
3、四里店乡90名。
语文26名,数学26名,体育7名,音乐7名,美术7名,
信息技术7名,英语10名。
4、拐河镇55名。
语文25名,数学25学名,音乐1名,美术2名,英语2名。
5、柳河乡41名。
语文13名,数学10名,体育3名,音乐3名,美术3名,
英语9名。
6、博望镇28名。
语文3名,数学3名,音乐6名,美术6名,英语10名。
7、赵河镇28名。
语文10名,数学10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2名,
英语4名。
8、广阳镇28名。
语文11名,数学11名,体育2名,音乐2名,美术2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热爱方城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未正式就业人员。
(二)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条件
1、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资格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受教师资格证条件的限制。报考英语、音乐、美术学科的,原则上与所学专业一致。
(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我县的特岗教师;
5、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
2、报名地点:方城县人事考务中心(县人社局西楼服务大厅)。
3、报名办法: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上均须交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县人事考务中心报名。
本人现场填写《方城县2017年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并采集指纹信息。
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以及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加分条件: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县“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从我县入伍和入学前户籍在方城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已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报名期间提交加分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我县组织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目前是否在岗), 其余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5、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为1:3),教师招聘办公室将对该岗位的招聘数量予以调整,所调整的招聘数量原则上调整到同一乡镇内报名比例高的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