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2017年从农村中小学选聘部分教师到城区任教实施方案
为落实新政纪[2013]7号、新政纪[2016]17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县内农村学校中公开选聘部分教师到城区任教。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择原则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公开选聘教师102名。其中,小学教师62名,初中教师40名(具体选聘计划及岗位见附表),对选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核减原选聘计划用于报名人数多的学科。
三、选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与所报学科一致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龄满3年以上,身体健康。
2、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龄满3年以上,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2014年9月以来,受到县局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或受党政纪警告以上处分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
3、2017年1月至7月累计旷工15天及以上的,累计事假2个月,累计病假2个月及以上的;
4、其他不符合选聘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1、发布公告。通过召开各层次会议及在新野教育网发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选聘范围和数额、选聘条件和程序等。
2、报名。符合条件人员须持本人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中心学校出具的证明(XX单位、XX学科、2014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报名时,每人需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填写《新野县2017年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网上下载)。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日。
3、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选聘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于2017年8月9日下午到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即时取消其参与资格。
4、笔试。笔试采用异地命题,异地阅卷。参加笔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在新野县教育网上公布。笔试定于2017年8月12日进行。
5、面试(试讲)。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2的比例确定各层次、学科的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采用试讲的方法。面试成绩在本场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当场公布。面试定于2017年8月18日进行。2017年8月17日领取面试通知单。
6、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初中教师按1:1的比例分别确定各学科的考核对象。小学教师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选聘计划等额人员。如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由初选人员所在乡镇中心校和学校对其资格进行审核把关,同时对初选人员的思想品德、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写出负责性考核报告。
7、公示录用。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结束后无异议者正式聘用,由教体局负责对招聘人员进行分配。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原则分配到城区3所民办学校任教,服务期为5年。对不服从分配人员,取消选聘资格。
8、选聘人员管理。选聘到民办学校的初中、小学教师,一律实行聘任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或教育教学成绩低下者,调回原单位。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选拔工作顺利完成,县教体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公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国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县纪委、县人社局、县编办有关人员全程监督。
六、本方案由县教体局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野县教体局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