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州市凌河区招聘2000--2002级原凌河区户籍定向招生入学锦州师专毕业生公告
根据《锦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纪要》(锦信联纪〔2017〕2号)、《凌河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纪要》(凌信联纪〔2017〕11号)精神,凌河区人民政府决定,公开招聘2000--2002级原凌河区户籍定向招生入学的锦州师专师范类毕业生,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凌河区教育局所属小学、幼儿园。
二、招聘范围
2000—2002级原凌河区户籍定向招生入学的锦州师专师范类毕业生,且未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聘用关系)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1、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17年7月28日—2017年8月7日。
2、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8月7日—2017年8月11日(8:30-11:30,13:30-16:00)
地点:凌河区教育局一楼会议室(凌河区杏花里矿山街29号),报名咨询电话:0416-2863905(8:30-11:30,13:30-16:00,周六、周日除外)
3、报名材料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符合报名条件者需本人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户籍原件及复印件(要体现出当年报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③、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人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个人档案及存档证明(档案在凌河区教育局的不需提供);
⑥、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审查
报名时,本人现场填写《凌河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由区纪检监察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四、体检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政审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的取消考试资格。上交政审材料后在凌河区政府网上公示体检政审结果。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
①、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凌河区政府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③、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面试
①、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
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考生随时关注凌河区政府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3、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学历高者优先。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录取最低合格分数线。
七、工作岗位安排
按照基层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及所学专业,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由考生选择单位。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选,在凌河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凌河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将按照报名、体检、政审、笔试、面试等程序进行,招聘范围内人员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本次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今后统一纳入到社会招聘范围,不再单独研究解决。
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