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锦州市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东师)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决定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的学校有:锦州一高中、锦州二高中、锦州市铁路高中、锦州市实验学校。拟招聘教师45人,具体招聘岗位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所学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教师资格证种类与申报学科相同)(具体见《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6.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研究生不得以本科所取得的学历报名;
7.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在上岗前参加教育局或学校组织的体检;
8.满足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试讲的考核方式进行。
讲授内容在考生所报职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考生先抽取顺序号,根据所抽取的顺序号再抽取题签,确定备课、试讲内容,备课时间为20分钟,讲授时限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分数,在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招聘程序
1.组织应聘学生现场报名,学生需携带自荐材料(学业成绩)等相关资料。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5日晚6:00
(2)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多功能厅(一)
2.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自荐材料(以学业成绩为主),兼顾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等能力择优确定试讲人员名单;
3.确定试讲人员名单后,以电话的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试讲、面试;
4.经过试讲、面试考核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签订就业协议。
五、应聘须知
1.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2.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毕业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3.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4.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辽宁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市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附件
:《2017年赴高等院校招聘教师职位表》
锦州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