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锦州市凌河区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前资格复审公告
2017年锦州市凌河区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已于7月4日公布,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定于7月7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按照《2017年锦州市凌河区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明确的原则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2017年锦州市凌河区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5分。
二、资格复审形式与内容
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审查的形式进行,由考生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进行审核。考生需要携带与职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按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等顺序整理装订。2017年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并已获得通过但未领到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本人须承诺在本次《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提供原始证件。
在职的考生要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7日(星期五)(8:30—11:00、13:30—16:30);地点:锦州市凌河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二楼会议室(凌河区花园里28号)。
四、注意事项
1.已公示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否则责任自负;
2.对资格审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17年7月10日前向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复查咨询电话:
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6-2912898
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2863905
附件:2017年锦州市凌河区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
2017年7月5日
2017年锦州市凌河区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