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7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次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卷面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将在偃师人事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和偃师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yanshiedu.cn/)予以公布,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六)试讲
试讲由偃师市人社局牵头,会同编办、监察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试讲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参加试讲的人员。
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2、试讲办法
(1)试讲按考生选报学科分组进行,在现行的高中教材中随机抽课(试讲教材见附件4),备课20分钟,讲授一节与申报学科、层次一致的20分钟以内的微型课。
(2)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试讲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偃师人事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和偃师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yanshiedu.cn/)予以公示,不再另行通知。参加试讲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七)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偃师人事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和偃师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yanshiedu.cn/)予以公布,请届时登录查看。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试讲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确定进入下一阶段。
(八)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与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被聘单位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流动。
六、其它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偃师人事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和偃师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yanshiedu.cn/)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查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试讲、体检、考核、资格复审、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由偃师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七、本方案由偃师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偃师市人社局事业科地址:偃师市区商都路67号东办公楼二楼(偃师宾馆西隔壁)。
政策咨询电话:0379-67728433
监督电话:0379-67732111
附件:
1.偃师市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2.偃师市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加分申请表
3.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4.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5.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6.偃师市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试讲教材目录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表格及证明可从邮箱ysgkzp@163.com密码67728433中下载 )
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偃 师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