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 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全面、均衡、优质、科学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282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职位和人数详见《2017年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应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无违纪违法行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 具体资格条件:报名人员除必须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具体资格条件及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应届毕业生(含具有有效暂缓就业协议的2015、2016届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应科目的教师资格证(若暂未取得,须承诺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科目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年龄30周岁以下。
2.社会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系列中级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具有相应科目的教师资格证,近三年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以上;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计算以2017年7月30日为界)。
3.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招考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资格复审、填报志愿、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各阶段出现缺员,可在相应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缺员人数1:1的比例依次递补,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员名单。
(一)发布公告
通过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djyj.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领取准考证。
1.提交电子表预报名。
报名者于2017年7月27日至7月30日下午17:00,将填报好的《2017年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考生个人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发送电子邮件至相应邮箱(见附件1)报名。发送材料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学科和姓名。
2.报名确认和领取准考证。
预报名人员于2017年7月31日至8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到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213号区人力资源市场现场确认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委托他人确认报名),并请提供《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和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确认和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其他事项:
(1)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视报名情况减少相应招聘人数。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教学能力测试两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按70%计入总成绩。单项成绩和总成绩合格分均为60分。
1.笔试。
(1)时间:2017年8月6日上午9:00—11:00。
(2)地点:将在花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满分100分。
(4)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学科拟招聘名额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χ代表拟招聘学科的人数,у代表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数。
笔试成绩和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于2017年 8月14日 17:00前在花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