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渭南经开区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财务人员及保育员招聘公告
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和《渭南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渭政办发〔2014〕135号)规定,渭南经开区实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幼儿教师、财务人员及保育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名额及待遇
幼儿教师招聘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名额8名,待遇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渭南经开区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及财务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财务人员招聘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名额1名,待遇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渭南经开区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及财务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保育员招聘范围为全日制幼儿师范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名额7名,待遇按照《渭南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渭南经开区实验幼儿园保育员招聘计划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幼儿教师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诚实守信;
2.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保育工作;
3.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至1999年8月1日期间出生的)。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
(二)财务人员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诚实守信;
2.身心健康,能胜任财务工作;
3.年龄32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至1999年8月1日期间出生的)。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
(三)保育员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诚实守信;
2.身心健康,能胜任幼儿园保育工作;
3.年龄32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至1999年8月1日期间出生的)。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7月25日—7月31日)
同时在渭南市政府门户网站(www.weinan.gov.cn)、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nwn.lss.gov.cn)、渭南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www.wnetdz.com)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时间:8月1日—8月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
地点:渭南中学(地址:渭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路。在渭南市内可搭乘11、13路公交车到渭南市车管所站下车往北1000米)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8月4日下午5:3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通过渭南经开区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下载《2017年渭南经开区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3)、《2017年渭南经开区实验幼儿园财务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4)、《2017年渭南经开区实验幼儿园保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5),填写完整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保育员证)、普通话等级证(财务人员及保育员除外)、荣誉证书(以上证件均持原件和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除外),到渭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路渭南中学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和区监察审计局共同组织。
(三)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确认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招聘计划是否予以核减。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届时将在渭南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www.wnetdz.com)发布。
(四)笔试(8月12日)
笔试共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见附件6)和专业基础知识(幼儿教师(保育员)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见附件7、财务人员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见附件8),两部分内容各占50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幼儿教师、财务人员及保育员笔试成绩分别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
(五)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届时将在渭南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www.wnetdz.com)发布。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设置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