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入围对象资格条件现场复审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编办《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3号)和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漳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漳人社〔2017〕6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报考我区中小学教师岗位并进入中学面试对象范围和小学体检对象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现场复审,现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1.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面试对象复审
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截止时间5月22日下午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复审对象:报考我区中学教师岗位,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名单附后)。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体检对象复审
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截止时间5月23日
下午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复审对象:报考我区小学教师岗位,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名单附后)。
二、复审地点
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501会议室(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动车站对面,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三、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交: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必须带有公章的户主页和考生本人户籍页同复印在1张A4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及学信网学籍证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位证书);
4.报到证(未领取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5.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17年3月18日前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与报名表照片同底版的一寸彩照2张。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考生把上述1-5项复印件(毕业证明须原件)按顺序装订在一起(彩照2张请在背面写上报考学科、姓名,用小塑料袋装好,用回形针别在材料上),复审后提交复印件,原件带回。
四、其他
1.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面试或体检资格。
2.放弃面试的考生要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考生本人签名。
3.报考中学教师岗位考生的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和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考生的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96-6775216吴老师、庄老师
附件:
1.漳州台商投资区2017年公开招聘中学新任教师面试入围对象名单
2.漳州台商投资区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新任教师体检入围对象名单
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