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及担任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2分钟,试讲15分钟。
面试内容范围:初中使用八年级上册现行执教版教材(其中化学使用九年级上册现行执教版教材);小学使用四年级上册现行执教版教材;幼教使用大班上册幼儿园现行执教版教材。
若同一学科面试人数多需要分设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最终面试成绩=考生原始面试成绩×加权系数(同一学科所有面试组的总平均成绩÷同一学科考生所在面试组的面试平均成绩)。面试后先当场公布面试原始成绩,待进行平衡后再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者,师范类院校师资类毕业生优先;再相同者,高学历优先;以上几项都相同者,全部进入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的方法,确定聘用岗位,具体分配方案由县教体局另行制定,然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新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3年内不得流动,5年内不准调动回城。
应聘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勇任组长,副县长华道梅任副组长,政府办、监察、人社、教育、编制、财政、公安、卫生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王书建兼任,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方案由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以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唐河县教育信息网同期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77-68989637
监督电话:0377-68922336
附件:2017年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与资格审查登记表
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附件:2017年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与资格审查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