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2017年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深入实施“我选湖北”计划,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促进就业公平,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团风县2017年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7年6月30日。
(二)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中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16日,共三天。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30-17∶30
3、报名地点: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县就业局院内)。
4、缴纳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科,两科合计100元。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凭报考人员身份证于6月22日一23日到县人事考试中心(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县就业局院内)领取该考生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该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提供近期免冠登记照片3张,并填报《团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上证件需一次性提交。
3、本人报名时的身份证需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中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
4、享受政策优惠的“三支一扶”人员在报名同时需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报名时未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政策优惠的笔试成绩加分资格。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和县教育局共同负责,并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与内容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占招聘总成绩总分的40%。
(2)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70%和30%。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时事、英语等方面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
2、笔试时间科目、地点
(1)笔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上午
8∶00-10∶00《教育教学专业知识》
10∶00-11:30《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