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余姚市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确保我市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根据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师资现状和市政府批准的2017年教师招聘计划,经商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招聘2017年第二批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2017年我市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44名,具体招聘职位、指标详见招聘职位分布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对象
(一)余姚市户籍(或高考时余姚市生源)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余姚市户籍(或高考时余姚市生源)的社会人员。
(三)宁波大市户籍(或高考时宁波大市生源)的高考第一批次录取专业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宁波大市户籍(或高考时宁波大市生源)的学前教育专业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2016年和2017年毕业的音乐大学、体育大学、美术大学及学院(专指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院校)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毕业生以及2016年和2017年毕业的信息技术专业毕业生,生源和户籍不限。
(六)2016年和2017年毕业的浙江省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5%学子英才师范类毕业生、部属师范院校的师范类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生源和户籍不限。
四、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并安心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服从组织工作安排,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惩处记录。
(二)年龄条件: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专业医务、财务职位的年龄要求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报考幼儿园相关职位者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初中、高中相关职位者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在截止报名前须已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
(四)户籍条件:户籍入户时间截止2017年2月28日。
(五)教师资格条件: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和面试,且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招聘对象中第(五)和第(六)类人员以及教育心理学、专业医务、财务职位报名时可不受教师资格证书限制。
(六)专业条件:要求所持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单)中的任教学科须同报考职位对口;不受教师资格证书限制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同报考职位对口。
(七)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职位分布表备注栏要求。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包括研究生)、在相应国家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组织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分报名信息网上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
1.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6日—9日(登录报名9日当晚17:30截止),在此规定期限内考生登录余姚教育网(./)“2017年教师招考报名系统”,根据相关要求,如实完整地录入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通过的考生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好《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填写时确保信息齐全,上传照片需近期免冠正面头像照)。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不接受现场确认。
2.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3月17日—18日(上午8∶45—11∶00;下午1:45—4∶00),逾期不再受理。现场确认地点:余姚市社区学院(余姚市大黄桥南路438号)。考生到达确认现场后,先在相关职位报名处接受现场资格初审,初审须提交有关材料(提交材料清单见附件3)原件和自备复印件接受审验,初审通过后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上交相关材料并缴纳报考费后报名成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和现场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报名无效。
3.考务费收取: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合〔2007〕12号)规定,每生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
4.招聘职位填报: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网上报名期限截止后不得改报其他招聘职位。因招聘职位错填、漏填造成的报名不成功责任由考生自负。多报无效并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调整、核减或取消该招聘职位指标。
5.准考证打印:各考生请于2017年4月12日—13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各环节的考试和体检时必须随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