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2017年高平实验学校县内选调教师工作方案
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平实验学校(第五中学)是由湖南省益阳高平教育集团投资创办的一所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的大型民办学校。学校属民办公助性质,性质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目前学校现有学生1720人,教师102人。预计2017年秋季学期学生人数将达到2800人,教师按编制比例计算将达到182人。根据《办学投资协议》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政府配置75%的公办教师,学校自主招聘25%的教师。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县内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的教师中为高平实验学校公开选调教师19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平实验学校教师选调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平实验学校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选调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平实验学校初中教师15名,其中:语文3人,数学4人,英语2人,物理2人,化学1人,政治1人,历史2人。小学教师4名,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
鉴于学校教学工作实际,本次选调实际录用人数以高平实验学校2017年秋季学期学生人数进行核算确定。
三、选调原则
公平公开、择优选拔、一校一人(每所学校只能选调1名教师)的原则。
四、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我县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的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2月30日以前出生),男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2月30日以后),女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30日以后)。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3、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任教时间;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初中任教时间。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3、不符合选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相关待遇
本次聘用教师全部列入松桃苗族自治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编内聘用,并与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平实验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在高平实验学校工作期内,学校提供住房;学校待遇,除财政所发工资外,初中:人均每年4万元,小学:人均每年3.5万元。聘用人员在高平实验学校服务原则上不得少于3年。如不愿留在高平实验学校继续任教,可申请到县内其他学校工作。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2017年7月23—25日,在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平实验学校报名。
(2)应聘者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4张。
2、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签字确认,通过审查合格的应聘者方能进入试教和综合素质测评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3、准考证领取:
①时间:2017年7月29日
②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平实验学校
(二)试教和综合素质测评
1、试教和综合素质测评时间:2017年7月30日
2、试教和综合素质测评
(1)试教内容: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材内容。
(2)试教时间:10分钟
(3)试教分值:70分
(4)综合素质测评内容:教师的专业素养及综合能力。
(5)综合素质测评时间:6分钟
(6)综合素质测评分值:30分
3、试教和综合素质测评注意事顶
(1)备课时间为60分钟(现场备课);
(2)参加试教和综合素质测评人员2017年7月30日上午8:00钟以前到指定位置抽签,并确定备课顺序;
(3)参加试教和综合素质测评人员迟到15分钟及以上,视为主动放应聘。
4、成绩计算:
总成绩=试教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测成绩
根据试教和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数的1:1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如有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三)公示
2017年8月5日前在松桃教育网上公示。
(四)考察
成立考察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主要侧重于考生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其它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五)调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确定为录用人员,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县教育局行文调动,并与高平实验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选调、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本方案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平实验学校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13595612518(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平国际实验学校麻老师)
13885685098(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平国际实验学校吴老师)
13985331331(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平国际实验学校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