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2017年新教师补充招聘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7﹞27号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以及《2017年南京市溧水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经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溧水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35名编制内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slss.gov.cn)、溧水教育网(www.lsjyw.net)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溧水区2017年新教师补充招聘岗位(学科)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已参加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笔试合格线为各学科笔试卷面总分的50%)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7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非南京籍生源免费师范生),其中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可放宽至师范类大专。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南京户籍的往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学历可放宽至师范类大专。
3、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人教科(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山西路12号)。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所报岗位(学科)需与笔试考试的类别、学科一致。
(2)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凭身份证、笔试成绩证明、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报名;往届师范类毕业生凭毕业证、身份证、笔试成绩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报名;应届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凭身份证、学生证、笔试成绩证明、教师资格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报名;往届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笔试成绩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报名。
(3)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南京市溧水区2017年新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请下载打印纸质稿上交)、《南京市溧水区2017年新教师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3,请用U盘交电子稿),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已聘用者,取消聘用资格。
(4)此前已参加过2017年溧水区新教师招聘报名未入围的考生均需重新报名登记(可不提供笔试成绩证明)。
(5)符合招聘条件第2条且毕业证书未注明系师范类的考生需提供毕业院校的相关证明。
(二)面试
面试由溧水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审批后的面试方案统一组织。
1.面试人选根据达到笔试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学科)招聘数的1:3确定。因放弃等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可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17年6月21日前在溧水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采取说课或技能测试形式进行。说课、技能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于2017年6月21日前在溧水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4.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
5.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
6.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