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市镇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共74人,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并愿意长期服务于周市教育事业。
(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岗位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21日至1999年7月22日期间出生的)。保育员岗位年龄需在2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21日至1989年7月22日期间出生的)。
(三)具有昆山市户籍,其中保育员要求周市镇户籍。
(四)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校医岗位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保育员岗位要求全日制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符合职位表中招聘学科岗位所规定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②在读非应届的毕业生③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④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其他条件
详见《周市镇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日-2017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五楼会议中心。
(二)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报名者在以上时间持职位表中要求的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2张及代课证明(限教师岗位),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初审通过的,收取报名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政策咨询电话:57627825、57623692。
报名地点电话(仅用于咨询报名地点):55137171。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专业目录参考2012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参照此目录。
其他岗位专业目录参考《2017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到2017年8月31日止,由工作单位开具证明(在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计为工作经历)。
4.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允许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报考低学段相应专业学科的岗位。
5.同一职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减少招聘职数直至取消开考。职位取消开考的,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可在2017年7月24日9:00-16:00到报名地点进行补报名。
6.报名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如最终取得了该岗位的签约资格,同一职位内的人员遵循按考试总分高低先后选择具体学校的原则,且待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择校后再择校。
7.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不设合格线,面试设合格线为60分。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30%计)+面试(按占比70%计)+加分(按实计算,只计入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加分为截止2017年6月30日,在周市镇公办中小学、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任临时代课教师的,且在2017年6月仍在岗的,每代课1学期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代课证明由代课所在学校开具,在报名时现场提供。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报名当天通知。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布。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职数1:3比例确定取得本岗位面试资格人选。同一岗位,如最后一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