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
①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用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微型课以昆山市各学段学校现行使用的学科教材为面试内容。备课45分钟,微型课15分钟。音乐学科、美术学科另需进行技能测试。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微型课和技能测试分数在面试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音乐学科须用钢(电子)琴弹唱一首现场公布的曲目,时间为5分钟。美术需自备绘画材料,现场创作一幅命题画,创作时间40分钟。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算总成绩。
②幼儿教师面试共分四个项目:绘画、钢琴弹唱、舞蹈、微型课。绘画为现场公布绘画主题,在40分钟内现场创作,绘画工具自备。钢琴弹唱现场公布弹唱曲目,准备5分钟,正式测试时弹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为自备舞蹈,时间3分钟,舞蹈服装、道具自备,配乐选用MP3格式。微型课为现场公布课题,备课30分钟,上课10分钟。四个项目总分各为100分,各项目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总分(100%)=绘画(按占比20%计)+钢琴弹唱(按占比20%计)+舞蹈(按占比20%计)+微型课(按占比40%计)。单项不合格的不计算面试总分及总成绩。
③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面试。
3.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其中幼儿教师当场公布单项成绩。
五、体检
体检分为招聘体检和上岗体检。
招聘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开考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报考幼儿园教职工的,另需进行上岗体检,由录用单位待录用分配后安排到指定机构参加上岗体检,上岗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资格复查
本次招聘对通过考试且招聘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因考生体检、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并取得总成绩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
七、录取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同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如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服务期限协议,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为1年,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合同期满不再续签。考核合格人员在首聘学校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八、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周市镇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公考招聘工作人员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57628718。
十、本招聘简章所述内容由周市镇组织人事办、文卫办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周市镇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周市镇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1:2012年教育部专业目录.doc
附件3-2:2017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4:代课证明模板.doc
周市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附件1:周市镇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