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第三高级中学等5所县属学校校长公开选聘公告
根据省、市、县校长职级制改革的要求,为优化校长管理队伍,形成全县中小学校长竞争上岗机制,营造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提高学校管理效益和办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县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后,学校管理队伍建设的实际,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无棣县第三高级中学等5所县属学校校长。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县属学校校长5名。其中,无棣县第三高级中学校长1名,县属义务学校校长4名(初中、小学各2名)。每人仅限参加竞聘一个岗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理想信念坚定,职业道德高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敢于担当。
2.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教学水平高,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突出,改革创新意识强,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业界声誉好,群众威信高。
3.近五年的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学工作经历。
2.年龄原则上掌握在54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阶段校长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级(一级教师)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中阶段校长具有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4.竞聘第三高级中学校长,要求现任高中阶段校长或两年以上副校长任职经历;曾有高中校长、副校长任职经历的现任副科级及以上教育干部,符合资格条件1-3条的也可以报名;竞聘初中、小学阶段校长的,要求现任相应学段及以上校长、副校长不低于2年,现任副科级及以上教育干部、有校长、副校长经历的教育局中层正职,符合资格条件1-3条的也可以报名;对特别优秀的现任教育局机关、县属学校相应学段中层正职,任职年限不低于3年的,由单位推荐,也可参加相应学段校长竞聘报名。现任各县属学校党支部(总支)书记与同学段校长具有同等报名资格。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21日。报名人员务于2017年7月21日下午5:00前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及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所在学校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单位推荐的人员,须经集体研究同意,提交提名推荐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评审所需的材料原件。
(2)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udijyrsh001@163.com。
(3)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数的3倍(高中不少于3人,初中、小学均不少于6人)。
(二)资格审查
个人申报结束后,选聘领导小组对申请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专家评审。
(三)专家评审
1、面试答辩(2017年7月26日)。面试答辩主要结合申报职位实际情况进行现场陈述和答辩,申报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顺序,依次进行面试答辩。实行量化计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材料评审(2017年7月27日)。由选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主要审核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学历、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和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结果)、自参加工作以来取得的代表个人专业水平的标志性成果(综合表彰类、教学业务类、科研成果类共3类,每一类不超过3件)。代表分管工作管理水平的学校业绩证明材料(综合荣誉、学校教学质量情况、学校经验推广项目共3类,每一类不超过3件)。实行量化计分。
(四)确定考察对象,征求意见,组织考察。选聘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面试成绩×50%+材料评审×50%)从高到低、按照1:2比例,每个岗位确定2名考察对象。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征求纪检部门意见。选聘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表现、敬业精神及专业水平等,并进行资格复核。
(五)任前公示
综合专家评审及考察情况,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确定出拟聘人选后,在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选聘学校和县教育局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由县教育局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教育局、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行文聘用并颁发聘书。聘期为三年(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不适宜继续担任校长职务的,参照其报考前的职级情况在全县范围内统筹安排。
附件:无棣县县属学校校长选聘报名登记表.docx
无棣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