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2017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依据《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旗教育发展实际,现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260名
1.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10名。
汽车驾驶与维修1名、护理2名、学前教育4名、农学1名、心理学1名、舞蹈1名。
2.高中文化课教师20名。
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5名、物理2名、历史2名、政治1名。
3.初中教师40名。
语文6名(项目人员1名)、数学6名(项目人员1名)、英语5名(项目人员1名)、音乐2名、足球2名、篮球2名、美术2名、物理1名、化学3名(项目人员1名)、生物3名(项目人员1名)、政治3名(项目人员1名)、历史2名、地理2名、计算机1名。
4.小学教师120名。
语文34名(项目人员7名)、数学20名(项目人员4名)、英语12名(项目人员2名)、音乐2名、排球2名、篮球2名、田径2名、足球10名(项目人员2名)、美术3名(项目人员1名)、计算机5名(项目人员1名)、科学2名、思品2名、蒙授语文6名(项目人员1名)、蒙授数学1名、蒙授体育1名、蒙授美术1名、中师及小教大专15名。
5.幼儿教师70名。
汉幼60名(男幼师不少于15名)、蒙幼10名。
“项目人员”是指:在准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以及鄂尔多斯市2009年统一招募的乡村两级“储备人才”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服务期满的准旗籍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准旗籍士兵。
三、招聘资格条件、程序及办法
(一)招聘资格条件。
1.幼儿教师。
(1)汉授幼儿教师。
①准旗户籍(指2017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为准旗户籍)且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等及以上院校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应往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②准旗户籍(指2017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为准旗户籍)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艺术类专业(只指美术、音乐、舞蹈相关专业)应往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教师资格证(2017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③现在准旗公办学校(幼儿园)临时代课的教师,截至2017年7月10日连续代课满1学年以上、准旗户籍、符合国家规定学历、专业对口(截至2017年7月10日临时代课满10年者除外)、具有教师资格证,不受年龄限制。
(2)蒙授幼儿教师。
应聘者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等以上院校蒙语授课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应往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2.小学教师。
(1)准旗户籍(指2017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仍为准旗户籍)应聘者必须是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专业对口,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2)准旗户籍(指2017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仍为准旗户籍)应聘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专业对口,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教师资格证(2017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3)符合条件的“项目人员”,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不受年龄限制。
(4)符合厅发〔2010〕47号文件要求,中考时为准旗户籍、2002年(含)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现在准旗公办学校(幼儿园)临时代课的教师,截至2017年7月10日连续代课满1学年以上、准旗户籍、符合国家规定学历、专业对口(截至2017年7月10日临时代课满10年者除外)、具有教师资格证,不受年龄限制。
(6)蒙语教师应聘者具有鄂尔多斯户籍,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蒙语授课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专业对口,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3.初中教师。
(1)应聘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专业对口。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专业对口,具有教师资格证(2017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①准旗籍(指2017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仍为准旗户籍)应聘者年龄为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②准旗外户籍应聘者年龄为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以上毕业学历者年龄放宽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2)符合条件的“项目人员”,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不受年龄限制。
(3)现在准旗公办学校(幼儿园)临时代课的教师,截至2017年7月10日连续代课满1学年以上、准旗户籍、符合国家规定学历、专业对口(截至2017年7月10日临时代课满10年者除外)、具有教师资格证,不受年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