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幼儿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专业岗位
本次采取定向的方式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133名(中学教师44名,小学教师42名,幼儿教师47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取得相应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2017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暂不需教师资格证,需在录用后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和普通话合格证。
(二)资格条件
1.普通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9年1月1日以前、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生退役士兵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02年前(含2002年)杭锦旗户籍考入中等师范和小教大专班毕业后未曾安置的毕业生,年龄不限。
2.杭锦旗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2002年前(含2002年)杭锦旗户籍考入中等师范和小教大专班毕业后未曾安置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3.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国家“985、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等非师范类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1)国家“985、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等非师范类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2)杭锦旗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5.报考幼儿教师岗位:
(1)杭锦旗户籍的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师)的应往届毕业生;
(2)杭锦旗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2002年前(含2002年)杭锦旗户籍考入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和小教大专班毕业后未曾安置的毕业生,专业不限;
(4)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人员,要求专业对口。
6.报考体育岗位的人员需持有足球专业方向的相关证件。
7.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和国家6所部属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受招聘名额限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直系亲属有参加邪教活动的;
4.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