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服务能力,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流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幼儿教师)300名。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考试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一批优秀教师到我县缺编的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确保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的组织这次招聘工作,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新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落实,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考的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毕业生。
四、报考岗位、名额和岗位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9个,招聘名额300个。具体报考岗位、名额及岗位要求见附表。
五、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根据岗位设置要求,达到相应规定的学历条件;
5、根据岗位设置要求,达到相应规定的年龄条件;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未满5年,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目前新蔡在编、在册的正式教师和特岗教师,以及有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7年7月20日8:00至7月23日18:00期间登录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axchrss.gov.cn),点击“事业单位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必须是近期免冠正面大头清晰的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100kb之间,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6—5990656、5968039。
(2)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报考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7年7月24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应试者及时下载并打印报名申请表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4)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3日8:00至8月4日18:00,登录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三)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四)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到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对特殊行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