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旗教师短缺压力,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旗人民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0名。
一、招考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考启事:2017年6月8日。
(二)网上报名:2017年6月25日至7月2日上午11:30。
(三)网上初审:2017年6月25日至7月2日下午17:30。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7月6日至7月8日。
(五)笔试时间:2017年7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13日至7月14日。
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另行安排。
(九)公示和聘用:另行安排。
二、招考岗位及数量
(一)中学教师20名
1.汉语授课中学教师14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2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
2.蒙语授课中学教师6名。其中:数学1名、物理1名、地理1名、生物1名、音乐2名(三弦)。
(二)小学教师68名
1.汉语授课小学教师48名。其中:语文14名、语文(项目人员)1名、数学7名、英语4名、英语(项目人员)1名、科学4名、科学(项目人员)1名、音乐4名、体育4名、足球4名、美术4名。
2.蒙语授课小学教师20名。其中:蒙语文5名、汉语文3名、数学3名、音乐1名、舞蹈1名、美术2名、足球2名、科学3名。
(注:项目人员是指在乌审旗服务期满的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中小企业储备人才、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
(三)幼儿园教师30名
1.汉语授课幼儿园教师20名。
2.蒙语授课幼儿园教师10名。
(四)鄂府办函〔2016〕13号文件范围内的2002年及以前招收的乌审旗户籍未就业中师、小教大专班毕业生2名。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汉语授课中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含双学位,下同),户籍不限。
(五)报考蒙语授课中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限鄂尔多斯市户籍。
(六)报考汉语授课小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户籍不限;乌审旗户籍考生学历要求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
(七)报考蒙语授课小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限鄂尔多斯市户籍;乌审旗户籍考生学历要求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
(八)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考生,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不限专业,限乌审旗户籍;具备全日制普通中专、大学专科学历,专业为幼师专业或学前教育专业,限乌审旗户籍。
(九)报考中小学教师的考生年龄须在18至35周岁(1999年7月1日至1982年6月30日)之间;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考生年龄须在18至30周岁(1999年7月1日-1987年6月30日)之间。
(十)考生须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合格的普通话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工作1年后若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正式聘用,2年内若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十一)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其他必备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在该公告发布之日前。
(十二)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通知》(鄂府办函〔2016〕13号)范围内的2002年及以前招收的乌审旗户籍未就业中师、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单列岗位进行招考,招考名额为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30%(四舍五入)。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公共基础知识;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照顾分)×50%+面试成绩×50%。此类人员录聘后一律到基层学校工作。
(十三)参照《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17年公开招考教师岗位表》和《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确定专业是否对口。
(十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中、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全旗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