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2017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我旗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旗教育事业快速、均衡发展,经旗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96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
(一)初中40名: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3名,思品3名,历史3名,地理4名,生物4名,物理3名,化学3名,音乐1名,器乐专业人才2名,足球教练2名,美术1名,信息2名,心理健康1名。
(二)小学106名:语文51名,数学20名,英语4名,音乐3名,器乐专业人才2名,体育7名,足球教练4名,乒乓球教练1名,美术4名,信息2名,科学3名(对口专业为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心理健康1名,中师和小教大专班4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三)幼儿园50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幼教45名,足球教练5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为教育事业奉献的精神。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书。
(五)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
(六)岗位要求条件
中专、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条件要求另外说明。
1.初中教师: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和“211工程”非师范类院校四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未就业,下同),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专业对口且毕业证与学位证专业相符。
2.小学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证,要求专业对口。
(2)达拉特旗户籍(含中考、高考入学前为达拉特旗户籍,下同)、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
(3)符合厅发[2010]47号文件的达拉特旗户籍(中考前为达拉特旗户籍)、2002年(含)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现或曾经在我旗服务的大学生村(居)官、“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在我旗从事基层公益性岗位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项目人员”),要求专业对口。
3.幼儿园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达拉特旗户籍、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达拉特旗户籍、全日制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含鄂尔多斯市内职业高中幼师毕业生)。
(4)达拉特旗户籍、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
(5)现或曾经在我旗服务的 “项目人员”,要求专业对口。
4.足球、乒乓球教练持有教练证、高水平运动员证或参加市级(含)以上比赛获得奖励名次者也可报考对应科目。
上述岗位条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非师范类专业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全区统考结束),达拉特旗户籍以2016年6月30日前迁入为准。这类人员被聘用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的予以解聘,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在2017年发布教师招聘公告之日前。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九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直接登陆达拉特旗教育局官网(http://www.dqjyedu.com/或http://10.114.255.68/),点击【教师招聘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和考务费缴纳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笔试前三天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8:30至2017年6月21日18: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8:00。交费截止时间为6月23日12:00。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达旗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吋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如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教师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特别说明的除外)。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网上银行交费,交费成功即确认报名全部完成,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成功考生于2017年6月29日前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5.报名考务费:70元/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但须先交费后退费。这两类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复印件于笔试20日内到教育局人事办办理退费手续。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知识》、《专业课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公共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聘请专家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中小学教师考试内容以教育学、心理学及所学专业为基本内容;幼儿园教师考试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周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多元智能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及其他专业知识为基本内容;中师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考试内容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及公共知识为基本内容。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人数按学段分学科调整招聘名额。调整后或被取消开考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笔试时间:2017年7月2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4.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5.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招聘计划5人及以上科目,下同)或1:3(招聘计划5人以下科目,下同)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6.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或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2或1:3面试比例的,调整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调整核减后仍达不到1:2或1:3面试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高层次或短缺专业技术人才,经用人单位申请,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