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教师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教学基本功等方面。
(2)幼儿教师
面试方式:现场展示,评委现场打分。面试内容:讲故事、唱歌、钢琴、舞蹈、绘画。
(3)特殊教育教师
面试由特殊教育评委组组织面试。
(4)幼儿园医务人员
面试由医务人员评委组组织面试。
以上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3.考试成绩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说课,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在儋州政务网、儋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考核(政审)和资格复查
根据各学科招聘岗位数,按照考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如综合分数相同,按笔试成绩高到低确定考试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到低确定考试排名顺序),考核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
2.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3.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
4.体检表(参加面试人员自行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毕业体检表);
5.考核对象提交个人档案到儋州市教育局档案室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人员录用资格。
(六)拟聘人员公示
招聘领导成员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但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委办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的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园医务人员办理入编,工资待遇按国家及儋州市现行工资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期限劳动服务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被录用的教师和医务人员应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才能申请流动。
七、招聘工作纪律
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反映不正之风现象。监督电话:0898-23338600(海南省儋州市教育局信访办);咨询电话:0898-23334285(海南省儋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儋州市2017年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招聘计划
2.儋州市2017年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招聘报名表
儋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室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儋州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4日
1.儋州市2017年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招聘计划.doc
2.儋州市2017年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