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2017年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经县政府同意,2017年我县计划招聘营根、吊罗山两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15名。为了做好招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营根中心幼儿园、吊罗山中心幼儿园教师15名,具体职数如下:
(一)营根中心幼儿园教师8名。
(二)吊罗山中心幼儿园教师7名。
二、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3月2日至1999年3月1日期间出生)。
(三)应聘教师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中专学前教育专业和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教育类专业或艺术类的音乐、舞蹈专业毕业生,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并经过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
2.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7年8月底前可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可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并经过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的全日制中专学前教育专业和大专以上(含大专)院校教育类专业或艺术类的音乐、舞蹈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或思想政治素质差,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身体不健康,患有传染病,不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者;
3.在校学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在编的教师;
4.其他不适合教师岗位工作的。
(五)琼中户籍黎、苗族考生及2015—2016年期间由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琼中分公司派遣至我县各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任教且目前仍在岗的教师笔试成绩加分3分(不累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五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法。
1.发布公开招聘公告:2017年7月3日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2017年7月24日。
报名地点: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邮编:572900。
联系人:王东辉、王觉。
联系电话:0898—86222401,0898—31829321。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了解招聘的对象、条件和岗位设置等情况,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说明是否愿意服从调剂安排。报名相关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县教育局(可现场提交材料原件或邮寄相关材料报名,邮寄材料报名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2017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3,可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有效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2)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证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鉴定表》(详见附件4,可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4)获得奖励荣誉等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复印件;(5)凡现场报名的须当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审查、邮寄材料报名的另行通知提交报名原件审查。(6)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
5.若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不足3:1,则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应聘人员要对所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