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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省万宁市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时间:2017-05-17 10:04:25 点击:

万宁市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海南省万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是万宁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战略部署,也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学校设置为九年一贯制,将于2017年秋季从一年级开始招生,现计划招聘15名专任教师。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方针,立足本省、面向全国招聘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的原则,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确保学校师资质量。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政策,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帮助他们全面发展和更好地融入社会,使其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经市教育局、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的调查摸底,全市6—17周岁残疾儿童少年共有138人。目前,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刚刚开办,办学条件(设备设施、人员配套等)不够完善,除对残疾盲人8名和重度弱智(一级)63名残疾儿童少年不能接纳外,其他67名均可从一年级起接受特殊教育。

三、招聘人数及班级设置

 

海南省万宁市特殊教育学校2017年秋季计划招聘15名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具体是:听障教育类教师3名,培智教育类教师9名、儿童康复教师3名。班级设置及招收学生人数如下:

类型

班级数

学生数

教师配备

备注

听障

1

15

3

培智

4

52

9

儿童康复

3

自闭症、语言、脑瘫康复专业各1名

合计

5

67

15

四、招聘条件

热爱特殊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身体、心理素质,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一致,并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如是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和所有科目的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聘办法

具体招聘工作分为以下六个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5月15日至5月24日分别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http://wanning.hainan.gov.cn/、万宁市教育局网:http://wn.hainan.edu.cn/和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5月25日上午8:30至11:30。

2、面试时间:5月26日

3、报名和面试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4、联系方式:18876982453  林老师。

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学业成绩单、毕业证(报考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提交贴有本人相片并加盖院校公章的证明)、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本人。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阅提交相关材料,符合应聘条件者,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及报考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面试评审委员会,采取演讲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面试,评委现场打分,并在当天将成绩张榜公布。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调整招聘名额。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排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拟聘人选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主要考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是否有违纪违法记录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考核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者,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拟聘人选无异议的作为聘用人选,如有异议复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缺岗人选依次从合格人选中递补。合格人员确定聘用后,由市教育局、市特殊教育学校以及相关部门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市教育等部门和学校考核合格者,人事、编制等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切实使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成立万宁市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如龙(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  宁(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李海宁(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欧天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蔡笃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朱  牧(市财政局局长)

            陈宏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苏小越(市民政局局长)

            殷汉民(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教育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主任由李宁同志兼任,副主任分别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文君、市教育局副局长刘明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何光祖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副主任黄焱清等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选派。

七、工作经费

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八、纪律和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工作情况及时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万宁市教育局网和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公布。

附件:海南省万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万宁市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招聘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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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武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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