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漯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4〕5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漯河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全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18名,其中市直教育系统261名,临颍县教育系统200名,舞阳县教育系统100名,郾城区教育系统105名,源汇区教育系统32名,召陵区教育系统120名(具体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户籍迁移时间及年龄均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前,工作经历截止到2017年8月30日前。)
三、招聘办法及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于2017年7月16日9:00至7月18日18:00期间登陆漯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alh.lss.gov.cn),在“考试信息”栏目,通过“2017年漯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界面。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近三个月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红、蓝、白底皆可,宽度约为130像素,高度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为1.3:1.6,jpg格式)。报名资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17年7月18日18:00停止报名。
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成功者的报名资料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报名人员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反映(0395—5583706),报名结束后未反映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报名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要及时打印《2017年漯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应聘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笔试的应在笔试前2日写出书面材料并亲笔签名后告知,不参加笔试且不提前告知的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二)开考比例
本次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招聘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有教学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者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职业类院校招聘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和人才紧缺的技能型专业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A4纸)(具体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试讲确认、试讲、体检时使用。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职业类院校部分岗位增加实际操作,任意一场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主要测试教师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应用能力,包括教育、法律、政治、经济、管理、人文历史、地理与科技等常识判断,以及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学教法、班级管理、教育法规等。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试讲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试讲人员。
有教学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原则上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为2:1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试讲,但考生试讲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试讲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
职业类院校招聘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和人才紧缺的技能型专业岗位,简化考试程序,原则上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试讲。为有序组织,提高效率,同一岗位按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控制试讲人员,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高于5:1的,通过笔试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讲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岗位,考生试讲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试讲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试讲时间和地点:见试讲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