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来安县来城学校面向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成果,缓解来城学校师资紧缺的现状,经来安县2017年第二次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在已撤并的高中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富余教师中公开选调5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学段学科及选调计划数
此次公开选调高中教师10名、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30名,详见《2017年来城学校面向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编制在我县农村学校,中学教师在本县农村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小学教师在本县农村学校任教6年及以上。
(二)选调条件:
1、编制条件
(1)编制在半塔中学、大英中学的在编教师。编制在半塔中学、大英中学,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自行选择报考高中、初中或小学学段;只具备初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自行选择报考初中或小学学段;
(2)编制在农村初中的教师。编制在农村初中,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自行选择报考初中或小学学段;
(3)编制在农村小学的教师。编制在农村小学,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只能报考小学学段。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3、近两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报考高中、初中学段的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学段的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5、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
6、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
(3)未经县教体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学校间私自借用的;
(4)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教师。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至7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在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报名咨询电话:5611563。
(二)报名办法
1、在县政府网站下载填写《2017年来城学校面向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符合报考条件并同意报考。
2、报名时需提交材料(所提供复印件均为A4规格):
(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获奖加分证书(原件、复印件);
(5)2015、2016年年度考核表、师德考核表(原件、复印件);
(6)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借用(支教)人员需提供由教体局办公室出具的,经教体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借用(支教)的证明材料;
(7)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反面注明姓名、报考学段、学科,1张张贴在《资格审查表》上)。
3、每人限报1个选调学段学科,分学段学科进行考试。报考同一学段学科的人数与该学段学科选调计划总数之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学段学科选调计划数。报考被取消选调学段学科的人员,可于7月24日到来安县教体局人师股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学段学科。
4、资格审查。县教体局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笔试报名费90元。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8月2日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8月3日上午8:00—10:00《专业知识》
10:30-12:00《教学设计》
(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报考岗位各学段学科现行教材为依据。《教学设计》考试卷面将提供某一课题具体内容,考生不得携带其他任何资料进入考场。
(四)试卷分值:《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六、获奖加分
(一)获“安徽省学科带头人”、“安徽省教坛新星”的加2分;
(二)获“滁州市学科带头人”、“滁州市名校长、名教师”“滁州市教坛新星”的加1分;
(三)获“滁州市骨干教师”的加0.5分。
有多个加分项目的,按最高项计算,不累计加分。加分证件发证时间截止到报名截止日。
七、成绩计算
考生成绩=专业知识成绩×60%+教学设计成绩×40%+获奖加分。
八、考察
按照与公布的学段学科选调计划总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若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的,则教龄长的优先)。
考察由县监察局、人社局、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对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若发现报考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有放弃选调资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一次性递补。
九、公示、择校与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结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各学科报考者总成绩高低顺序择校。
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选调教师调动时专业技术职称一律兑现为初级,岗位为十二级,并执行相应工资待遇。正式调入后,参加所在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
十、组织领导
成立来安县2017年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监察、人社、编办、教体、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准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
(三)公开选调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来安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来城学校面向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17年来城学校面向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
来安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
附件1_2017年来城学校面向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