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办学质量,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公办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在明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具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明光市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幼儿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
(四)具有适应幼儿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六)报考岗位要求其他条件(具备其中1条即可)
1、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7年5月8日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教育体育网、明光先锋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以下简称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5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与师资股(明光市龙山路66号)。咨询电话:0550-8153630,0550-8151525。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盖章的“2017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已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可于2017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种类及编号的书面证明。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任职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相关表格(附件3),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网上下载填写《明光市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签署诚信承诺意见。提交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
4、报考人员按岗位分组报名,每人限报一组岗位。报考同组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少数组别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明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组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于2017年6月2日改报其他组别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进入面试的缴纳面试费用每人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报考人员务必于2017年6月9日—6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和缴费票据到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