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发展的实际,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26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优秀人才,补充到我区教育系统,以改善和优化我区教师队伍,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全区共计划招聘教师226名。
(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189名。
1、初中教师39名。其中:语文专业4名、数学专业9名、英语专业17名、政治专业3名、物理专业4名、体育专业2名。
2、小学教师150名。其中,语文专业68名,数学专业65名、体育专业7名、音乐专业3名,美术专业4名、信息技术专业3名。
(二)高中教师10名。其中:语文专业1名、数学专业2名、英语专业2名、地理专业1名、生物专业1名、物理专业1名、化学专业1名、信息技术专业1名。
(三)幼儿园教师27名。幼教专业27名。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见《2017年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量一览表》(附表1)。
三、报考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为全日制二本以上,不含专升本);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统招中等学校以上幼教专业学历(含中专幼师班)。参加报考者(研究生除外)均为未就业毕业生(无工作经历)。
6、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7、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8、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在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和驿城区政府网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6日至7月21日,每天8:00至18:00为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风光路与中华路交叉口西北角,驿城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0396-29200160396-2920006
3、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提交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需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张(背面写明个人姓名),填写《2017年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表2)一式2份,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交纳报名费,报名费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5)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的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